29 Mart 2020 Pazar

多於4人拜山受限 邀住所開派對不違法 大律師稱禁聚法多灰色地帶


明報專訊】禁止多於4人在公眾地方群組聚集的規例今起生效,為期14日,違者可罰款監禁,
但聚集的「參與者」可藉繳定額罰款2000元,解除法律責任。新例實施後,多於4人掃墓即屬違法,但同住一戶人的群組聚集,如掃墓、購物則可獲豁免;多於4人排隊購物、過馬路、身處同一升降機,不屬違法。但有大律師稱公眾地方有很多灰色地帶,在現時規例下,邀請人到住所開派對或崇拜並不違法,私人處所不受規管。衛生防護中心亦表示,市民如在私人地方多聚集活動,或降低法例的控疫成效。

陳肇始:非想拉人 初期會先勸喻
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昨在記者會強調,最重要是市民自律,規例是冀社會留意未來兩周是非常重要時刻,不希望出現社區爆發,「唔係想拉人、告人」,初期會先勸喻。

政府昨日刊憲公布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禁止群組聚集)規例》,今日凌晨生效至6月29日失效;局長可在指明的14日內,禁止在任何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聚集。規例只規管「公眾地方」的聚集,陳肇始稱任何聚集都有風險,強烈呼籲市民在未來14天內不要或減少在其他處所聚集,包括麻將館和宗教活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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